• 资质类别:医疗资质
    • 转让描述:要求,无纠纷,随时变,带有公司也可以只转资质,随时可转。
    价格:电议
    2021-04-06
    • 资质类别:经营许可资质
    • 转让描述:要求无任何纠纷,,随时可以变更,,这边有客户急需!
    价格:电议
    2021-04-06
    • 资质类别:经营许可资质
    • 转让描述:转让道路运输许可证,含冷藏,带物流公司一起转让,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
    价格:电议
    2021-04-06
  • 转让编号:2088

    转让中卫工程勘察证书

    • 资质类别:建筑资质
    • 转让描述:一、《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或《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纸质2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吸收合并或整体改制提供。纸质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合伙制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提供。);原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升级、增项提供。);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所有正、副本扫描件(重新核定、吸收合并或整体改制提供。)

      三、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首次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提供。)

      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五、注册人员身份证明和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考核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七、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纸质1份。)(首次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提供);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八、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申报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九、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以上,就是工程勘察资质代办需要的材料一览,材料最好是提前有序的准备,避免以后给自身带来麻烦。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也可以咨询建设产业网。
    价格:电议
    2021-04-06
  • 转让编号:2089

    转让中卫工程勘察证书

    • 资质类别:建筑资质
    • 转让描述:一、《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或《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纸质2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吸收合并或整体改制提供。纸质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合伙制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提供。);原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升级、增项提供。);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所有正、副本扫描件(重新核定、吸收合并或整体改制提供。)

      三、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首次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提供。)

      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五、注册人员身份证明和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考核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七、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纸质1份。)(首次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提供);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八、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申报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九、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以上,就是工程勘察资质代办需要的材料一览,材料最好是提前有序的准备,避免以后给自身带来麻烦。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也可以咨询建设产业网。
    价格:电议
    2021-04-06
    • 资质类别:经营许可资质
    • 转让描述:"申请条件包括:

      a)申请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b)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c)申请领取草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与经营草种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草种、检验草种质量、掌握草种贮藏和保管技术的人员;

      ——具有与经营草种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及仓储设施。"

      申请条件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第32条;《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6号,2015年修订)第27条;
    价格:电议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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